電子系公告 105 學年第2 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請 106.02.13 申請日期:106 年2 月20 日(星期一)至106 年3 月17 日(星期五) 審查公佈日期:第2 學期導師會議後(約3 月底) 補助對象:請參閱課外活動組公告與注意事項。 申請方式: 1. 請登錄本校校務系統(主機): 本校首頁→校務系統入口主機→申請→生活助學金申請→登入基本資料→確定送出→列表(申請書送請導師簽核) →遞交系承辦老師 填寫資料, 列印出表格;並請班導師簽名後,交至資訊大樓3 樓電子系辦公室彙整。 2. 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如以下注意事項規定)。 注意事項: 一、 生活助學金申請資格: 1. 以家庭年收入較低或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之具有學籍大專校院學 生均得提出申請。.(請檢附薪資所得證明、財產清單、家庭概況說明與成績單)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逾 25 歲或25 歲以下於國內就讀空中大學、大專院校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者。 (3)業依規定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原住民學生工讀助學金或原住民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 費性質之補助,或進行校外實習領有津貼者。 (4)業向銀行申貸生活費者。 3. 經本系導師會議審核通過獲得補助者,應配合系上工作之安排,每月工讀時數上限依學務處當學期規定(前學期為40 h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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