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系公告 110 學年第1 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請 110.08.16 申請日期:110 年8 月16 日(星期一)至110 年9 月24 日(星期五) 審查公佈日期:9 月底前陸續通知錄取學生 補助對象:請參閱生輔組公告與注意事項。 申請方式: 1. 請登錄本校校務系統(主機): 本校首頁→校務系統入口主機→學務資訊系統→生活助學金管理系統→ 申請生活助學金→建工校區-電子工程系→送出申請 →上傳成績單及申 請資格相關證明 2. 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如以下注意事項規定)。 注意事項: 一、 生活助學金申請資格: 1.申請資格(皆須符合):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者。 (二)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 補助資格之學生。 (三)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六十分以上(含)(新生則以入學成績排 序)。 2. 經本系審核通過獲得補助者,應配合系上工作之安排,並填寫工讀時數 考核表交派遣老師簽名, 於每月月底交回系辦彙整。 3. 服務學習內容:系館、教學區教室打掃、系辦公室輪值、其他交辦事項。 4. 獲得補助學生若無法配合系上安排之服務項目及時間,或經考核不佳 者,將喪失領取資格。 電子系辦公室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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