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建工校區) 徵求第三任系主任第二次公告 一、 依據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術主管聘任及解聘辦法」規定辦理本系第三任系主任遴選。 二、 本系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遴委會),除候選人外,全系助教以上專任教師為本系遴委會委員。 三、 任期:擬自111年8月1日起聘,任期3年,得連任1次。 四、推薦與報名期限:111年3月31日至5月9日止 五、系主任候選人資格如下: (一)教育部審定之副教授(含)以上資格者。 六、系主任候選人推薦方式如下擇一: (一)連署推薦:由本校專任教師三人以上連署推薦,填妥「第三任系主任遴選推薦書」如附件一, 完成連署程序後,於報名期限內將電子檔連同基本資料表寄交本系辦公室。 (二)遴委會推薦:經遴委會提案討論並決議後推薦。 (三)自我推薦:填寫「第三任系主任遴選自我推薦書」一份如附件二,親簽後連同基本資料表於報名期限內寄交本系辦公室。 七、候選人應於報名期限內下列資料寄交本系辦公室,經遴委會審查後公告名冊: (一)推薦書 (二)基本資料表(表C301)並附貼個人照片一張 八、校外候選人經遴選程序獲校長核定,擬以編制內專任教師聘任或以借調方式聘任,須依本校規定, 提經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完成聘任程序,如未及於當學期完成教師聘任程序者,自下一學期聘任。 九、重要時程 配合本系系務會議時程,遴選工作小組擬定下列系主任遴選工作時程: (一) 民國111年3月31日(四):遴選程序啟動並公告時程 (二) 民國111年5月9日(一):推薦書與基本資料表收件於下午五點截止 (三) 民國111年5月10日(二):候選人名單公告,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投票人電子信箱。 (四) 民國111年5月13日(五):候選人將「111-114年系務規劃發展說明書」電子檔於下午五點前寄至系辦公室信箱。 (五) 民國111年5月17日(二):中午十二點至下午四點於資807會議室,由本系專任教師進行候選人同意權投票,隨即開票公告結果。 十、寄件方式:文件請寄交本系辦公室(wdoffice@nkust.edu.tw)。 十一、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術主管聘任及解聘辦法」規定或遴選委員會決議辦理。 附件一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建工校區) 第三任系主任遴選連署推薦書 茲推薦 _________________教授(請親簽)為系主任候選人 推薦人 (單位: email: ) 連署人 (單位: email: ) (單位: email: ) (單位: email: ) (單位:…
繼續閱讀5G應用服務共創研討會-高雄場 快報 4/27(三)1430~1700 高雄駁二共創基地(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3樓) 本共創研討會以5G開放架構專網為核心,針對『育樂展演』、『智慧製造』兩大主題情境,分享5G專網應用趨勢、案例與需求。 並公布年度5G Craft競賽辦法,徵求產業、新創、學界組隊進行端對端實作測試及成果展示,驅動業者快速整合軟硬體及應用服務,建立可供商轉的創新解決方案,共創5G開放架構專網應用新商機。 議程: 『5G專網應用趨勢與國內外案例分享 』 『場域導入5G專網需求分享』 『5GCraft菁英挑戰賽之5GArena徵案說明』 『亞灣5GAIoT主題式補助案說明』 高雄場主講人: 經濟部工業局 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 高雄流行音樂中心 資策會數位轉型所 資策會智慧系統所 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tiQF1kBmzfEtoUrW8
繼續閱讀111學年度電子工程系博士班招生面試報到時間表 面試日期:111年5月7日(星期六) 報到地點:建工校區資訊大樓4樓(資406A) (甲~丁組) 組別 准考證號 姓名 報到時間 甲組(電子組) 11103子K001 郭○豪 9:45 乙組(電信與系統組) 11103子K002 吳○翔 9:45 乙組(電信與系統組) 11103子K003 詹○瑜 10:00 乙組(電信與系統組) 11103子K004 鄭○元 10:15 丙組(資訊組) 11103子K005 張○展 9:45 丙組(資訊組) 11103子K006 張○禾 10:00 丁組(醫工組) 11103子K007 蕭○平 9:45 戊組(資工組) http://www.csie.nkust.edu.tw 己組(光通組) http://ipe.nkust.edu.tw 庚組(電腦與通訊工程組) http://www.ccee.nkust.edu.tw/ 辛組(光電感測組) http://ipe.nkust.edu.tw 壬組(智能晶片與系統組) https://eecs.nkust.edu.tw/
繼續閱讀華泰電子『2022Y 獎學生與實習生招募計劃』現正招募中! 歡迎有興趣的同學申請報名(可透過104投遞,或是直接與我們聯繫) 同時我們也提供『大學職場系列講座』,非常樂意透過華泰的業師分享,無論是工具實用系,或是求職百搭款, 希望能幫助同學在正式踏入職場前,能更接地氣,順利求職。 我們是華泰電子人資團隊,團隊主管為許景貞部經理,與間接招募主管鄭宜芳(Mavis),貴校聯繫窗口楊佩穎。 歡迎合作大小事,皆可直接與我們聯繫喔! 合作方案與講座如下簡述,詳細內容請參酌附件 ●人才預聘計畫:(申請日至2022/5/31)➜更新申請資格,除了碩博士,學士也有唷! 為儲備、培養相關人才,協助學生畢業後可與產業無縫接軌,順利投身職場。 ●實習計畫:(申請日至2022/5/31) 不定額的暑期/學期/學年實習,畢業後有轉正職工程師/管理師的機會。 ●單堂講座(職場軟實力): 履歷面試技巧、簡報技巧、製造業職務角色介紹、職場加值術(談態度與內在價值的提升)等。 ●企業參訪/說明會:(現階段因疫情考量暫停實體參訪,另提供講座型式的虛擬參訪講座) 提供產業趨勢、公司簡介,實地參訪感受企業氛圍。 歡迎與我們聯繫,將竭誠為您服務,謝謝! 許景貞部經理 Mail:c._c._hsu01@ose.com.tw Tel:07-3613131分機35541 鄭宜芳Mavis副理 Mail:mavis_cheng@ose.com.tw Tel:07-3613131分機68512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Human Resource Division Orient Semiconductor Electronics, Ltd. Fish Yang/楊佩穎 Tel: 886-7-361-3131 ext:68590 Fax: 886-7-365-2441 Fish_Yang@ose.com.tw
繼續閱讀主 旨:【申請通知】–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及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辦理。 二、本學期申請期限:為開學日111年2月21日至111年6月30日止,學位考試應於111年7月31日之前舉行 (未經學術委員會審查通過之本系學生請於4月30日前繳交紙本至系上)。 三、因應疫情,論文口試可選擇線上口試或實體口試,如有其他狀況,另行公告,考試應以公正公平之方式舉行。 (一) 採線上口試者:口試前連線測試,口試當天與學位口試委員們同步口試,並全程錄音錄影存檔保留軌跡。 (二) 採實體口試者:應對學位考試場域之環境及防疫安全有完善規劃,全場人員須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且不開放旁聽,(2.25平方米/人)且人數上限80 人(依指揮中心所訂室內集會人數上限)。 四、申請資格:修畢各該系所博、碩士規定應修科目及學分數(含本學期將修畢),符合畢業條件並完成論文初稿,且已選修「論文」之研究生,詳細規定請參閱前揭辦法辦理。 五、申請程序:請至本校校務系統登錄進行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檢附相關文件,供指導教授初步審核,向各系所提出申請,並請各系所辦理資格初審,檢附相關文件如下: (一)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至「校務系統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登錄」(含個人資料登錄、指導教授登錄、考試委員名單登錄及學位考試申請),列印出「學位考試申請書」。 (二)線上偵測剽竊系統比對結果:至本校圖書館首頁→資源查詢→學位論文→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點選操作手冊並申請取得帳號,進行論文比對後,列印原創性報告第一頁總表,作為學位考試申請附件,以供指導教授初步審查;若指導教授認為有必要時,請提供完整原創性報告供指導教授審查。 (三)歷年成績單。 (四)學術研究倫理課程修課證明:完成指定之學術研究倫理線上課程。本校各校區自107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及第一校區自106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於博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時需檢附。 (五)選課清單:請檢附論文修讀學期之該學期選課清單,另本學期尚有修課始符合修滿應修學分及畢業條件者尚需檢附本學期之選課清單;選課清單查詢及列印路徑:本校校務系統→查詢→教務資訊查詢→選課清單→點選年度學期並列印畫面(橫向列印)。 六、系所核章各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後,送綜合業務處第一組複核及製發口試委員聘書,送各系所核發予各口試委員。 七、學位考試完成後程序: (一)列印「研究生學位考試評分表」及「研究生學位考試總評分表」,並於考試完成四週內,將成績送交綜合業務處第一組登錄。 (二)完成學位論文考試後,修正論文經指導教授核閱後,進入本校圖書館首頁→博碩士論文全文上傳系統,上傳論文。印製論文本或辦理離校手續前請務必確認論文題目,若論文封面、內文所登載之論文題目與研究生學位考試(總)評分表不符者,或未繳交相關離校手續資料,不得辦理離校手續。 (三)依據前揭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通過學位考試之研究生,至遲應於次學期開學日前,應繳交附有考試委員審查並簽字通過之取得學位的論文、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至圖書館,並以文件、錄影帶、錄音帶、光碟或其他方式,連同電子檔送國家圖書館及所屬學校圖書館保存之。逾期未完成者,次學期仍應繼續註冊;至修業年限屆滿時仍未繳交論文者,學位考試成績視同零分,應予退學。若通過學位考試,但當學期未修畢規定應修科目與最低畢業學分數或未完成畢業門檻者,該次學位考試成績不予採認,亦不計入學位考試次數」。 (四)預定110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之研究生,請務必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前繳交論文完成離校手續。 八、宣導事項:依據教育部108年5月13日臺教高通字第1080065025號函示,為遏止代寫學位論文類此舞弊行為風氣,配合辦理確保學位授予之公正性之宣導事項如下: (一)加強學生學術倫理觀念:依據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第十四條略以:「對於已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發之學位證書;其有違反其他法令者,並應依相關法令處理」,各研究生應以正確學術倫理觀念撰寫學位論文,避免衍生相關法律責任。 (二 )教師課責機制:學生撰寫學位論文時,指導教授應負監督之責任,爰提醒教師正視研究生的學習狀況及論文品質,落實學術自律。 九、檢附「110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程序及相關注意事項」、「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異動、撤銷程序及說明彙整表」與「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系統學生使用操作手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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