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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邦企業獎學金辦法

獎學金名稱:
營邦企業獎學金
名額:
(依各系所申請人數比例分配,由管理委員會審核決議)
(一)各學系大學部 合計十二名
(二)各學系研究所(碩士班) 合計四名
共計十六名
金額:
本獎學金每學年辦理一次,大學部每名新台幣貳萬肆仟元整、研究所每名新台幣肆萬元整;採一次發放。
申請資格:
1.對象為就讀模具系、機械系、電子系、電機系及資工系之本校大學部四、三年級及碩士班一年級在學學生。
2.前一學期平均操行分數應達80分以上,無不良紀錄,學業成績無一科不及格,且學業成績達全班前20%者。
3.以家境清寒者或社會服務、校內服務及社團活動上表現優良者為優先。
需繳表件:
1.申請書乙份。(如附件一)
2.學業、操行成績單(學業成績單需含班、系之排名,碩一學生請提供之前就讀學校一學年之成績單)。
3.個人自傳乙份,內容包含下列:
(1)個人基本介紹
(2)家庭經濟狀況
(3)就學課業情況
(4)社團服務情況
(5)未來自我規劃
4.研究規劃書(碩士班學生須提供、大學部則免)
5.近一年全家繳納所得稅單據複印件或其他可顯示家庭經濟狀況 之文件乙份。
6.一位教師之親筆推薦函。
7.學年度學習計劃書乙份(含課內及課外)。
(1)專業知識方面
(2)外語能力方面
(3)專業證照方面
(4)社團服務方面
(5)團體競賽方面
8.學生暑期實習切結書(如附件二)
9.碩士生須經指導老師同意實習(如附件三),大學生免提供。
管理委員會應于收件截止日申請後一個月內,審查完竣,並公佈審核結果。
送件地點:
課外活動組
截止日期:
2013/3/20
表單下載:
101學年_第二學期營邦企業獎學金施行辦法_0219114422547.doc
敬請各位師生能協助廣宣給系上同學得知,並請符合條件之同學能把握此機會,於時程內勇於去爭取。若有問題可洽產學合作中心#5015 史孟祥 經理。非常感謝。

PS:請注意,獲得營邦獎助學金者,必須於102年7月起至8月,共計二個月,參與至營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或台北)校外實習(有另外給薪)。

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中心 敬上

101學年 第二學期營邦企業獎學金施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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